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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口政协主席的PC悬疑:嫖宿幼女和侵犯14岁未成年少女不是一样的罪吗?

综合 遇德岛
2024-09-03
衣冠禽兽,或许就是指这一类人!
就在昨天(3月20日),网传消息称,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政协主席尹某龙疑因涉刑案被抓。
当天媒体采访洞口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后者表示,
“事情不是我们来处理的,他(尹某龙)的事情一个是警方来负责,另一个是他是政协主席,是正处级干部,不属于县纪委监委的管辖对象,是市纪委监委的范围。”
随后,洞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佑春受访时表示:
“根据公安通报,网传嫖宿幼女一事不属实,对方属于嫖娼,对象是14岁以上。”
这位主任回答滴水不漏,指出了外界传言的嫖宿幼女说法不实,但却确认了这位政协主席确实有嫖宿行为,只是对象在14岁以上,也就是明确确认这位政协主席嫖宿未成年少女事实确立。
目前相关机关还没有发布正式通告,因此我们也应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避免误传谣言。
不过,对于嫖宿幼女和未成年少女,法律层面界定是不一样的: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性行为的行为,一律按照QJ罪从重处罚,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对方为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无强迫情节,则不构成QJ罪,转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理,不会上升至刑事犯罪。
因此,洞口县方面一直强调嫖宿对象是14岁以上,显然就是明确这一法律层面上的巨大差异。
据洞口县政府网站政府领导一栏上显示,尹某龙的个人简介为:男,汉族,大学文化,洞口县黄桥镇人,1972年11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11月至今任洞口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在当地媒体近期的多起报道中,尹某龙均以洞口县政协主席或洞口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身份出席相关活动。
今年3月2日,“洞口政协”官方曾发布文章《尹某龙到山门镇调研校园食品安全和信访维稳工作》,文中写道,
“尹某龙还调研了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他强调,要担起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多措并举堵住管理漏洞,从严从细落实各项措施。”
尹某龙的仕途生涯起步于基层,一步步稳扎稳打到如今的高位,却不料会爆出如此不堪的丑事。

从尹某龙工作履历看,他在洞口县已经深耕了30余年,在洞口县显然异常熟悉……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通过洞口县政府官网检索“尹某龙”关键词,显示“领导报道和讲话”栏目为空白。


对此,网友们也议论纷纷,对洞口县方面强调嫖宿对象14岁以上颇有微词:
14岁以上就不违法了吗
这时候怎么没提未成年人保护法?玩文字游戏?
说明了他就是有意的,也有意包庇了!
文章综合自网络、若侵权即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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