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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粤明被罚!

近日,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演员潘粤明因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约25.79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约25.79万元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3月,潘粤明接受委托拍摄了日加满饮品(绿瓶装,属保健食品)视频和图片用于商业推广,违反广告法中“保健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之规定。



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责任编辑 白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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