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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香港大班月饼凉凉,内地经销商巨额损失不冤

宋律师 法之剑 2021-06-17


中秋佳节将至,正是各式美味月饼上市时。香港知名月饼品牌大班却彻底凉了。———秋风送爽的感觉:太爽了。





大班凉凉的原因不是产品品质问题,而是另有原因:香港大班面包西饼公司创始人之子郭勇维近日在社交媒体上连接发帖,支持“乱港”分子,讽刺支持香港政府和警察的市民“无脑”,此举激起公愤,网民怒斥其言行:现在开始不会购买大班月饼、收到大班放弃内地市场的决心,我们帮他一把!

 

虽然随后,郭勇维立刻删文道歉,称自己发表的相关言论仅是个人分享与公司无关,——但是有用吗?如果道歉有用,就不需要警察了!

 

据新闻报道,8月31日下午3点—9点期间,短短的六个小时内,“首先是京东平台全线下架有关产品,接着天猫业全线下架,风险管控十分迅速。不到一两个小时,各商场的采购负责人也要求大班商品要全部退场!至此,香港大班月饼在内地彻底凉凉!痛快!


那么,这些被下架的大班月饼如何处理呢?负责香港大班月饼内地总代理的是广州市永桦盛商贸有限公司(注:以下简称代理公司),该公司线上销售负责人吴浩田表示:退回的月饼数量庞大,货将会全部退回我们这里,而这些月饼肯定是不可能退回香港了,唯一的解决办法可能就是销毁。如果吴浩田此言非虚,公司确实会遭受重大损失。

 

但是,不管这些大班月饼是否真被销毁处理还是经双方协商退回香港,本律认为:香港大班月饼内地总代理公司的损失,一点都不值得同情。且听律师从合同签订的角度来分析。

  

作为一家和香港公司长期合作的内地公司,据说已经合作代理五年有余,合作的时间不长也不短了。针对香港的目前现状,该代理公司早就应该启动风险应急机制,比如,在合作的合同要求增加条款:如果因为香港大班公司及其员工等人的不当言论或政治立场,导致所代理产品在内地遭受包括但不限于抵制、被下架等原因,代理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损害赔偿。——有言在先,预防风险、定纷止争是也。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凡事几乎皆可谈、皆可协商、约定。如果该代理公司有这个先见之明、危机意识,又何至于今天这个被动局面?毕竟,数量庞大的这些下架月饼,不管是那一个贸易环节,运输也好,仓储也好……绝对都是不菲的成本。


可能会有读者说,如果香港大班公司不同意协商追加补充条款,那怎么办?————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合同双方主体都是平等的,不同意那就终止合作、及时止损,没啥大不了。

  

显然,大班月饼的代理公司没有这方面的危机意识,甚至事发之后,该公司可怜兮兮表示:对于此事发生之前我们毫不知情。甚至提出在任何一家企业里都存在着形形色色的人,正所谓同台吃饭各修行,他(郭勇维)不能够代表我,我也不能够代表你。该代理公司还发表了一则确认声明,声明说:永桦盛公司作为一家广州本土企业,所有职务认识均为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而作为香港大班冰皮月饼经销商已五年有余,公司初衷知识为了将好的产品引进内地市场,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我们所卖的每一盒月饼均为合法报关,给国家纳税。




  

但是有用吗?没用!我们老百姓,就认一个理:不管谁经销谁代理,反正大班月饼就是不能买!不买!不买!不买!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正如人民日报微评称:月饼寓意团圆,干这一行理应更坚守底线,而不是相反。做饼先做人,一旦馅里藏有歪心思谁还会买?




 

其实作为律师,我很容易理解人的弱点,比如利己主义等等,但是涉及到国家主权、国家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真心觉得任何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国家国家,有国才有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只有祖国繁荣昌盛,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才有好日子过。

  

大班月饼凉了,凉的大快人心,凉的恰逢其时,漂亮无比地亮出了我们国人的万众一心和爱国情怀!真好!

 

最后,善意提醒一下广州永桦盛公司:贵司的法顾律师明显不合格嘛,该换就换了吧,我们律所全体同仁随时可以提供高品质的完美法律服务,欢迎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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