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百姓关注】居民医保缴费已开始,社区提醒“错峰”办理,照片一定准备好!

2017-11-03 微鞍山

百姓关注

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已经开始,从我市的各城区部分社区了解到,居民医保的初期是办理高峰期,每天都有数十甚至上百人前来办理 。社区提醒新参保和续保的居民最好错开高峰期办理,另外,注意根据社区的通知带齐证件,以免还要再跑一趟。


今年我市各社区集中办理居民医保的时间一般为11月1日到12月15日,个别社区的截止时间可能有所不同,以当地社区通知为准。根据往年的经验,办理初期和末期的几天是人流最高峰,提醒居民最好避开这两个时段,选择中期到社区来。另外,上午时间人流也比集中。由于今年要统一换二代卡,所有人员需要提供2寸白底照片两张。有些居民没有注意社区通知,没带照片或者照片不合格,就需要再跑一趟,社区也提醒居民注意一下。 




居民参保范围看仔细



办理参保对象为新保及续保居民。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包括:具有鞍山学籍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生及入托幼儿;在鞍全日制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具有鞍山市城镇户籍的非在校及非从业城镇居民;具有鞍山市城镇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属于一、二级残疾的居民;具有鞍山市城镇户籍,无用人单位,并持有《鞍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或持有《鞍山市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证》的居民;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失地农民、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非从业人员随住家属。另外,已参加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含低保人员和一、二级残疾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医保。




看好个人缴费标准


      参保人群不同,个人缴费标准不同。
   普通老年居民230元
   普通未成年居民及各类在校学生100元
   普通成年居民280元
   一、二级残疾和低保边缘户成年居民100元
   一、二级残疾和低保边缘户未成年居民70元
   低保成年、未成年居民免费。



不按时缴费有等待期


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醒市民,社区工作人员到市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时间截至12月15日,而社区归纳整理市民的参保信息也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市民要尽量提前到社区办理相关手续。此次新参保及续保的居民,享受待遇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要带好相关手续。

   新参保和续保的要按时缴费,否则将设三个月的等待期。我市每年1至9月期间办理参保的居民,设三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之后才能享受待遇。自经办人员将参保居民保费(按照一个保险年度缴费标准缴费)缴到居民医保基金专户第四个月(缴费当月算一整月)才能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待遇享受到当年12月31日止。
   已参保居民未在规定的申报缴费期办理续保缴费的,停止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参保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参保享受报销待遇高


参加居民医保将享受一定的报销待遇。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成年人和老年居民为80%、75%、70%,未成年居民和各类在校学生为85%、80%、7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但报销时,需要扣除起付标准和个人应承担部分。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统筹基金统一出资购买大病保险,大病保险由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统一支付,不用个人缴费。大病保险对参保居民一年内单次或多次就医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大病起付线1.45万元后按50-75%不等再次报销,报销额度不封顶。
   参加居民医保,门诊看病的相关费用也可以进行报销,但必须在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院看病才可以报销。低于起付标准和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由个人支付。 
 

▍内容来源:千山晚报

▍图文编辑:吉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