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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尧都:酒后闹事一时爽 暴力袭警终获刑
近日,尧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成某涉嫌袭警罪一案,尧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是自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该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嫌袭警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成某,醉酒后打车至体育南街尧乡幼儿园附近,到达目的地后在长达半个小时的时间内,经出租车司机反复催促拒不下车。出租车司机向恰巧路过的出警公安人员求助,民警把成某叫下车询问,在成某下车后,民警询问其基本情况时,突然朝民警郭某胸口打了一拳。当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成某袭警一案立案侦查。
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坚持快审快诉,在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后,决定以成某涉嫌袭警罪向尧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在开庭审理中,被告人成某当庭表示认罪,法庭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当庭对被告人成某以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此案的办理在以法治力量捍卫人民警察执法权威的同时为违法之人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