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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律师执行主任葛友山律师受邀参加中消协3·15“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主题活动

嘉律师 嘉维律师事务所 2023-08-25

2020年3月15日,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人民网承办的“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在人民网新媒体大厦举行。活动围绕中消协确定的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展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网信办、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的有关领导,中国饭店协会等行业组织负责人,法律专家和律师,有关企业和媒体代表等80余人参加了活动。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葛友山律师受邀作为点评人参加该主题活动。


在本次活动的专家点评环节,针对中消协发布的某消费安全热点问题,葛友山律师作为唯一的律师点评人发表点评意见,为消费维权提供智力支持和参考意见。


热点问题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去年由于疫情影响,消费需求受到严重冲击,由此引发的预付式消费纠纷也显著增多。例如:去年10月,优胜教育多地门店停课闭店,大批消费者投诉预付课程资金无法退还。11月,蛋壳长租公寓被爆资金链断裂,大量租客和房东权益受到损害。去年12月以来,学霸君教育平台被传资金链断裂,众多老师、家长讨要薪资学费。除此之外,还有大量以个体方式经营的健身房、美容院、餐饮店等跑路案件更是屡见不鲜。在市场经济下,企业主体因自身经营不善停业或遭市场淘汰都是正常现象。但是预付式消费商家出现经营问题或跑路,则不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不仅会给消费者预付财产造成损失,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专家点评


葛友山律师认为,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先付款后消费的消费模式,一方面消费者可以通过预先支付款项享受商家的优惠价格,另一方面经营者可以快速聚拢资金,从而达到消费者与经营者双赢的目的。然而,随着预付卡消费在众多行业的广泛应用,经营者跑路导致消费者预付资金损失的现象也逐渐增多,特别是去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造成了较大影响,一些预付式消费领域企业面临经营困境,衍生出众多风险。预付式消费问题主要原因是目前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主体不明确、经营者缺乏诚信自律以及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如果出现经营者突然倒闭、卷款潜逃等情形,消费者可依据该条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要促进预付式消费模式的良性发展,建议从以下三个面着手:


1、消费者和经营者均应当在合同订立前充分考虑自身的持续履约能力以及预付费交易可能面临的经济、法律风险。


2、经营者和消费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适当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服务以及使用商品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3、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必要的行业内预付费经营模式自律约束机制,并对经营者的预付费经营行为进行引导、规范。


综上,要解决预付费消费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还需监管机构从经营者准入、合同条款、履约担保、资金监管、信用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立法规制,并建立起责任明确的预付式行政监管机制,从根源上减少和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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