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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道内堆放废物100万余吨?立案处罚!

中国水利报社 中国水事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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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举行“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依法保障国家水安全”新闻发布会发布10件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服务保障国家水安全典型案例“中国水事”将陆续通过“以案说法”栏目对案例进行解读欢迎持续关注

河道是行蓄洪水的重要空间
一旦河道堵塞
势必增加洪水泛滥的风险
严重威胁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期来了解
一起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案例


案情摘要


思勤江是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桂江的重要支流之一。从2014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某建材公司在未经水行政部门审批情况下,擅自在钟山县思勤江十二车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大理石矿渣、泥土等大量固体废物,总量为37万立方米、100万余吨,占地面积50余亩。对此,钟山县水利局曾于2014年、2018年分别向涉案企业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和责令限期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涉案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未能有效落实整改


判罚结果


2023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依托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钟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7月21日,钟山县检察院经初步调查后立案。同时查明,针对案涉违法行为,县水利局在机构改革之前曾下达停止和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在机构改革后未将违法线索和材料移送至县城管局立案查处,也未及时指导监督涉水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2023年7月22日,检察人员利用无人机对堆放在河道范围内的固废进行航拍取证
2023年7月25日,钟山县检察院向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并且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会同水利、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研究整改治理难点及对策。2023年9月29日,钟山县城管局针对涉案企业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限期排除妨碍,清运所堆放的固体废物,并处行政罚款4.8万元


2023年12月20日,经过多方努力,涉案河道范围内堆放的固体废物全部被清运至专门堆放点,消除了河道行洪安全隐患。同时,钟山县水利局争取了277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思勤江十二车河道的水美乡村项目建设,进一步综合治理涉案河道生态环境,将其打造成“水、滩、路、堤、景”融合的美丽河道。


案件启示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固体废物,是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见问题。钟山县某建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将大宗固体废物堆放在思勤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妨碍河道行洪安全、危害河流生态环境。



本案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水利部门、检察机关等部门高效推进相关工作,及时组织第三方清运固体废物,切实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做好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检察机关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协同作用,通过圆桌会议解决行政职能交叉等问题,推动多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整改工作。同时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推动水利部门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全面履职、协同履职。水利部门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协同配合,依法启动代履行程序清运所堆放的固体废物,消除行洪安全隐患。


中国水事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广西水利等整理。

文案 | 孟京 罗景月


审核 | 陈锐

监制 | 樊弋滋

责编 | 孟京

校对 | 张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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