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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能否获得公正审判?悲朱令,伤今人

维罗阳光
2024-10-01

原创作品转载自 l 公众号“阜成门六号院”&“冷杉RECORD"&”先知书店“

ID l xihuamentalk & fhzkfirstory & xzsd_dzjs

文 l BJ王明远&高敏&先知书店

维罗阳光特此鸣谢



我们每个人的地位、收入、知识、万无一失的防备,所有一切,在有人想加害我们并可以逍遥法外的时候,都不能成为我们的护身符,只有行之有效的法治才是避身之所。

上帝给吴承之、朱明新夫妇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先是赐予他们一对可爱、漂亮、多才多艺的女儿,继而在她们的花季之年,又把她们收走或摧毁。

1989年,就读于北京大学生物系大三年级的长女吴今,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时,莫名其妙地失踪,然后又莫名其妙地被发现坠崖身亡。1994年至1995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化学系的次女朱令,同样也是在大三年级时,先后两次被人投毒,虽然经过全世界热心人士的帮助,终于脱离生命危险,但是全身神经系统、主要器官和视觉都受到严重损伤,成为一个重度残障人。


吴承之、朱明新夫妇有过灿烂的青年,幸福的中年,但是自从年过五旬后的30多年里,接连沉陷在在丧女之痛,以及日复一复照顾不省人事的女儿的奔波憔悴中。他们今天都已80多岁高龄,不过,“安享晚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眷顾的词汇。

朱令案”近三十年来热度始终不减,这里面有人们对朱令一家遭遇的同情,也有人们对凶手不能捉拿归案,得到惩罚的愤怒。近三十年来正义始终无法出现,只有人们靠良知和怜悯在反复呼唤社会不要忘记这个事件,背后反映了知识和良知在特权面前的无奈。

朱令出身于典型的高知家庭。外祖父朱启明,民国时期燕京大学优秀校友;父亲吴承之和母亲朱明新都是中科大1959级校友,那时候中科大比清华北大更受青年人的青睐,他们可谓真正的天之骄子,人到中年的时候,他们分别成为中国地震局和中国远洋集团的高级工程师,堪称行业权威;而他们的女儿从小就求学于北京最优秀中小学,后来分别升入北大、清华。

在东亚社会的平民眼中,他们是成功人生的最典型样板,是平民奋斗的天花板。然而,这些所谓的成功,以及专业领域的成就,可以保障他们平时尚称优渥的生活,但是在遭受磨难的时候,并不能保护他们——他们与平民一样只能忍受做受害者,他们只不过是多了一些发声渠道而已。

事发之后的近二十年里,朱令外祖父母、父母的很多好友——他们都是堪称中国知识界的最权威著名人士,不乏有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身份——坚持不断为朱令案上书呼吁。司法系统的办案人员也为朱令遭遇深感不平,努力破案、追查真凶,尽可能地披露真相。

然而,知识分子的呐喊和普通人的良心终究是无力的。或许由于唯一嫌疑人特殊的背景,有能量干预司法,或许由于涉事责任关联方的消极不配合,导致所有关键证据被丢失,竟然在事发两年后,嫌疑人才第一次受到传讯(8小时后即被家人接走,并且是唯一一次传讯),竟然1998年在毫无结果的时候就草草结案(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除非经过侦查,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嫌疑人死亡才可以结案)竟然时隔一段时间后,嫌疑人可以远走异国——沉重的一页纸就这样在法律程序上被彻底掀过去了。


是的,我们身边的学霸们(哪怕是清华北大的省状元),人生的天花板不过是拥有一套海淀或西城的学区房,然后把子女卷进清华北大(或藤校),再找个体面工作罢了。且不说这是有权势者或者与他们有密切关系的掮客,不需要怎么努力就很容易做得到的。这些“人生的成功者”,谁又不曾在自己升职、孩子升学、或合法权益受到损失时,感到了在“潜规则”面前的无力感,以及维护正常利益的巨大代价?

所以,我们普罗大众面对朱令案,除了同情和愤怒,还应对我们文化中的习性做出一些反思。中国人追求个人的极致成功,对社会制度进步漠不关心或进而言之(并自以为成熟)。其实个人的成功是渺小的脆弱的,如果没有法治的保护,个人获得的一切就可能随时消失。

十六年前,朱令的母亲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奔波呼号十多年依然没有效果之后,发出了喟叹《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女儿》,并著文发表于一篇杂志,这也是撞击每个人灵魂深处之问。我们每个人的地位、收入、知识、万无一失的防备,所有一切,在有人想加害我们并可以逍遥法外的时候,都不能成为我们的护身符,只有行之有效的法治才是避身之所。


而犯罪嫌疑人的家庭中不乏社会知名人士,据知情者透露,他们都富有正义感,常常为社会丑恶现象感到愤愤不平。尽管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曾经在朱令案中直接干预司法(社会传言皆是经不起推敲的杜撰),然而至少他们的地位和权力被亲属利用,去对抗法律,以至于人们谈起朱令案,就必然与他们名字联系在一起,以至于他们的英名蒙羞。由此可见法治可以保护任何一个人:它可以为无权无势的阶层撑腰,也可以防止有权有势的阶层走向堕落。

诚如总书记所言: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愿法治畅行天下!愿人间从此没有如此离奇的铊中毒!

国家的毕业证丨宪法是传统与现代的根本区别(点击阅读)



穷人能否获得公正审判?

先知书店店长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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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法律,让一切权力在规则下运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归根到底是人的法律。它存在的目的,不是建立尽善尽美的人间天堂,而是让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得到有力保障。

但是,现实世界中,法律总是会面临各种挑战,如何才能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沦为一句空话?在具体的案件中,穷人能否获得公正审判?

在世界范围内,这都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其中一个曾改变美国宪法史的经典案例特别值得一提,这便是吉迪恩案。

安东尼·刘易斯在他的《穷人能否获得公正审判》一书中,对本案进行了详细介绍。通过解读此案,让读者更深刻地理解了法律精神的本质。


书中讲述一位贫穷的犯罪嫌疑人吉迪恩,在一起盗窃案中被判入狱5年。吉迪恩向联邦最高法院写信要求重审,理由是他因为太穷请不起律师,而法院拒绝为他指派免费律师,因此他没有获得公平的审判。

后来,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以一致意见认为:“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获得律师的帮助,是公平审判必需的基本权利”,“如果一个贫穷的被告,没有获得律师的帮助直接面对指控,这种审判的公平性将荡然无存”,并判定此案发回重审。

最后,吉迪恩在一位律师的帮助下,成功以无罪释放。本案为贫穷的刑事被告人争取到了律师帮助的权利,而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起经典案例。这一案例诠释了什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穷人能否获得公正审判》以此案为中心,对案例前因后果进行很细致的拆解,讲述了公平审判和律师帮助权的确立历程。本案是经典,本书亦堪称经典,曾获普利策新闻奖,并在美国热销80万册,是一本培养法律精神的杰作,值得收藏、深思。

法律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导向,每一个案件都可能关乎所有人。对一国、一民族来说,一种新的普遍的法律精神能否逐渐养成,至关重要。这关系到社会中每一个人的权利与自由。

为此,先知书店特别推荐“影响世界的四场司法审判”系列:《穷人能否获得公正审判》《批评官员的尺度》《大法官与总统的对决》《辛普森何以逍遥法外?》,四本书对四大案件层层拆解,故事细节引人入胜,法律精神隐含其中,让读者既看到法律的公义,也看到它实行的艰难。长按下图,识别图中的二维码,即可一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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