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拒绝“唯论文”,这个省份率先行动:参评论文数量受限,国内期刊不低于1/3

  点击上方"河南农业大学学报"↑关注我们吧


4月3日,江苏省科技厅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0〕99号)。通知中明确要求,根据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要求,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包括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


《河南农业大学学报》公众号每周二上午,准时推送本刊刊登的优秀论文,同时推送科技论文写作技巧和科研相关知识,欢迎阅读转发!

欢迎点击“阅读原文”参与学报期刊投稿意向调查,以便我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 国奖制度改革:是乘风而上还是原地不动!

☑ 科研发展面临的6个问题,这次连国家都发文重视!


此次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包括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项目奖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共4个奖项。其中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又分为基础类与应用类



基础类项目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不超过5篇,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应不少于1/3(中文论文)代表作的影响因子高低不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应用类项目突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关键技术,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1、基础类项目。被提名项目应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两年(2018年1月1日)以上,数量不得超出规定的5篇。


2、应用类项目。被提名项目应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两年(2018年1月1日)前完成主要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同时鼓励支持聚焦重大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围绕江苏省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由科技型企业产出的自主创新成果。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数量不得超出规定的10件。


参考资料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0/4/3/art_48967_9034291.html



 END


推荐阅读


河南农业大学学报

做有思维的学术媒体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关注


版权声明:


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本文所使用文字与图片均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目的,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保证您的权益。


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 ∣ 曾庆东

联系电话 ∣ 0371-63558885

联系邮箱 ∣ hnndxb@henau.edu.cn


♥ 给我“在看”,你越好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