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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一段“外卖员在电梯中向餐食中小便后拿起外卖摇匀又将餐食送给顾客”的视频被广泛转发。
该视频通过微博发布后引发公众关注。知情人称,这是第二天物业保安查看监控发现该情况,并通知相关业主,但住户“已将外卖吃掉”。在一张朋友圈截图内,该业主表示再也不点外卖了。
律师:涉嫌侵犯人格尊严权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如果外卖员的行为查证属实,那么该外卖员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安全保障权、以及人格尊严权。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人格尊严;经营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退换,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损失赔偿。
因此,该外卖员的行为如果属实,那么已经严重对外卖餐饮的可食用性进行了破坏,违反了消费者与外卖平台的消费协议,并且威胁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赔偿。
网友:吃外卖都有阴影了!
12月2日,该话题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外卖员的行为引起全网震怒。
有网友表示应该重罚:“必须严惩,不然谁还敢点外卖?”“十四天太轻了,还得罚钱!”
来源:成都商报、上游新闻、九派新闻
编辑: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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