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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财 | 汉简中与重文号相关的几个问题

岳麓书院 2023-03-03





汉简中与重文号相关的几个问题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肩水金关汉简校释”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 | 李洪财


作者简介



李洪财,历史学博士、博士后,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古文字与出土文献、俗字与敦煌文献。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项目、全国高校古委会项目等国家级项目,参与岳麓书院藏秦简、走马楼西汉简出土文献的整理和释读工作,在《文物》《文献》《敦煌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三十多篇文章。


内容摘要

文章以汉简中的“重文号”为对象,主要讨论两方面问题。一是重文号的特殊写法和释录整理问题。总结了汉简中重文号的草写形式,并指出因未注意重文号草写特点形成的释读错误。二是讨论与重文号同形但并不表示重文的特殊符号解读问题,指出汉简中有些特殊的“重文号”实际表示停顿、强调、合文、删除等作用。通过归纳总结,不仅指出原整理者的释文问题,也对出土文献中的符号使用与表义有了新的认识,有利于今后的文献解读和利用。


关键词

汉简  重文号  草写  合文号  省代号



出土文献中的符号因为对解读文献和理解文意非常重要,所以有不少论著予以专门深入地讨论。通过学者们的研究,其中多数符号的表意已经基本清楚。目前问题主要集中在一些符号的源流探析和个例解读上,比如龚元华讨论了重文号与文字的发展关系,张涌泉讨论重文号与“之”的混用现象,张峰讨论楚简“=”形符号与文字考释的关系等等。

汉简中的符号表义已经相对固定,使用也相对规范,一般不会产生解读歧义。但这并不意味着汉简符号的解读就不会出错,近些年已有不少文章涉及汉简符号的问题,比如李洁琼、暨慧琳、刘钊等都有相关讨论。最近我们也发现不少汉简符号的解读错误,还有不少看似常见的符号(如重文号),但对其表义的理解值得进一步思考。

重文号是指代替行文中重复出现的字或词的简省符号。在汉简中,重文号主要指在重复字的右下角所写的“=”形符号,表示此字重复。不过汉简该符号有些特例,其读法和写法都不如此简单。本文就以西北汉简为主要材料,来谈谈汉简中与重文号相关的特殊写法、释录错误以及特殊表义解读等情况。

重文号的特殊写法和释录整理问题


文字有草写形式,符号也同样有草写形式。重文号的标准写法是在重复字的右下角写两短横或两点,不过在实际书写过程中未必都能按照标准书写,导致重文号也存在草写、变形或位置不定的情况。由于重文号的草写形式很容易被误认作重复文字的笔画,所以在释文整理中出现很多漏释情况。还有一些是原简书手误写的情况,如果不注意也容易造成释录或解读错误。

01

重文号的草写与特殊书写形式





表1中的各图都是“叩头”与重文号的写法,可以看到第1列同简的两处“叩头”写法是一致的,都是第一字右下是一点,第二字右下是两点。第2列也是同一简上两种相类的书写情况,两个重文号已经连写成一个类似反S形。第3列第一行的“叩头”是第一字打两点,第二字打一点,第二行的重文号是上下三点连写。第4列与第2列形式相同,但是看上去每个字的重文都已经简省作一点。表1虽然只是重文号举例,但基本代表了草写重文号的主要形式。不过还有些更加草率的写法,虽然不是普遍的现象,但也不是个例。例如肩伍F3:212B中出现了两次“叩头”重文(见图1、图2),还有肩伍F3:353中的重文号(见图3),这三处重文号都书写得非常草率,笔画相连导致形状已经与“卜”同形。如果严格说,这些一点、三点、连写的重文号写法都不标准,只是因为有文例的限定不容易出现误读。当这些草率简省写法约定俗成后,就会对工整书写的重文号带来一定影响,比如:



材料1的这枚简中出现了三次“▁”号。按照文义,这些“▁”都应该表示重文,而且应该读成“每尺”。如“完彖六尺▁(尺,尺)十一”,表义是“完彖六尺,每尺十一钱”。这种重文号简写作“▁”的形式可与表1中重文号简写作一点的形式对应来看。还有一个相似的例子,即材料2中的“急≡”。结合文义来看,这里的“≡”应该也表示重文。若结合材料1和表1重文号草写简省形式,可推知这里的三笔应该是表示重复三次,即表示“急急急”的意思。材料1、2中两个简省的重文号书写都比较规整,但又与常见标准写法明显有别,应该是受重文号草写形式影响而产生的特殊写法。

02

重文号草写与整理者的误释




由于过去对重文号的草写形式没有太多关注,忽视了草写重文号与重复字的关系,很容易导致释文整理错误。我们在阅读金关简的过程中就发现不少原整理者误释的例子,比如:


以上四枚简原整理者释文皆漏释了重文号,胡永鹏、姚磊已分别指出材料3、4中的漏释问题。其实材料5、6中的重文号也同样漏释了。这些重文号多与上表1所举例子一样,书写草率,容易被忽略。以上的重文号问题其实都比较容易辨识,只要稍加留意原简墨迹就可避免。还有一些释文中的重文号则要稍加辨析。


材料7中的“幸甚”(见图6),材料8中的“幸甚”(见图7)。两处“幸甚”原释文都作无重文号处理。如果清楚上面重文号的草写形式,就会知道这两处也都应该按照重文处理。不过这两处重文号都与所重复的字粘连在一起,容易误认作文字的笔画。材料9中的“幸甚”原整理者释文作一个未释字处理,此处原简如下图八。此字因在简尾,加上墨迹较淡,文字确实较难识别,拟双钩复原如图九。首先注意图九右上角的两个墨点,那是接着“叩头”的重文号连写,情况如同上表一第三列的T23:364A。按照正常情况,应该还会连接到下一字,只是墨迹缺失,无法显示。也就是说,按照双钩和这个重文号来看,这是两个字,而且是有重文号的两个字。从上文所举的大量例文也可看出,“叩头”常与“幸甚”组合使用。而且将图八、九字形与图六、七相比就可以看出,两者字形结构也大致相同。如果清楚重文号的草写形式和组合习惯,也可发现此处的释字问题。


03

原简书手讹误的情况




上文所说的重文号误释是原简本来有、整理者因为没有注意重文号的草写形式而漏释的。还有一些属于原书手漏抄或者误衍的情况,这类现象也应该引起重视,比如:


材料10中“叩‗头”,原释文也漏释了重文号,但是“头”字后面原简确实没有重文号墨迹,应该是原书手漏写。材料11中的“头”字后也没有重文号墨迹,也属于原书手漏写情况。材料12中的重文号(见图10),其中“食”字下的重文号,何茂活已指出这是抄写者误书。这类脱漏误衍的情况在秦简中也有不少,比如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效》律中的简173“谒县‗啬夫‗令‗”,其中“令”字后的重文号就是误衍;再比如岳麓秦简1167简中“为告治‗者为枉事”,其中的“者”字下脱漏了重文号。


以上诸例都属于书写者在抄写过程中造成的讹误。书写符号不标准或者讹误,必然对文献的解读造成一定障碍,这在传世文献解读中就有类似的现象。《后汉书》卷一六《邓骘列传》:“时遭元二之灾,人士荒饥。”其中“元二”的解释存在分歧。唐李贤注:“古书字当再读者,即于上字之下为小二字,言此字当两度言之。”意即将“元二”解释为“元”加重文号。不同意见如宋洪适《隶释》卷四东汉桓帝建和二年司隶校尉杨孟文《石门颂跋》,谓“元二者,盖谓即位之元年、二年也”,即以“元二”指元年、二年。今人张涌泉赞同前者。恰巧我们在金关简中发现一个情况非常相近的例子。


这枚简中的“十‗”(见图11),原释文作“十二”,何茂活已经正确指出当释作“十‗”。这里就出现了把重文号释作“二”的情况,虽然是现代整理者的一个错误,但却与上揭传世文献混用情况非常接近,也可作为一个互证的例子。由此来看,《后汉书》中的“元二”恐怕就是转抄者将重文号误认作“二”,或抄写者书写不标准导致转抄转刻错误,而实际应该是“元‗”。

特殊表义的“重文号”


金关简中还有不少与重文号同形但并不表示重文的情况,而且其中有些符号不仅仅是个例现象,可能已经成为汉代行文中的一种固定形式。这对解读出土文献以及符号表义研究都有重要作用。这类特殊符号中,有些可以用简文内容和同类用法互证来确定表义,但还有一些符号的解读存在歧异,不能完全确定含义,下面我们按照表义分类讨论。

01

表示停顿作用





这枚简中的正面与背面都出现了一处“‗”(分别见图12、图13)。相同情况在简中出现两次,说明这不是偶然的误写。从写法上说“‗”与汉简中的重文号没有任何区别。但从简文内容上看,这两处“‗”都不能表示重文,否则文义无法通顺。按照文义,正面的“卌一‗二”意思是四十一二,背面的“十五‗六”意思是十五六,都是不确定的描述。前者重文号的目的可能是防止出现上下书写的“一二”被误认作“三”,所以前者的重文号作用可以说是为了分隔上下字,防止出现误认、误读。但后者与前者略有不同,“五”和“六”上下书写并不容易发生误认、误读,所以它不能简单理解为表示分隔,而应理解为表示停顿。而且同简中的确出现了表示间隔的符号:简文“七尺一└二寸”(见图14)。其中的“└”号原释文作“、”,为了能与现代标点相区别,本文作了修改。同时这个符号与秦简中表示间隔的“钩识号”形式基本一致,不若统一作“└”。既然同简出现了表示间隔的钩识号,不会用两种不同书写形式来表示间隔。这也说明此简中的“‗”不能简单地理解作分隔作用,而以理解为表停顿作用更加合理。


还有两枚简中的重文号可以与材料14共同说明重文号有表示停顿作用。其简文如下:


材料15的“‗”符号,何茂活已指出不表示重文,而表示停顿作用。从文义上看,这枚简的“三”可能指后面的三条内容,只是简文残缺目前仅存见两条,所以这里的“‗”作用与今天的冒号相当,当然说成表示停顿作用也无不可。材料16简文第二行“它”字后出现一“‗”号(见图15)。此号若作重文解释,语义颇不顺,故此号不能作重文号看待。如暂不考虑重文号表义,比照同简出现的“毋它。欲……”,正与此处“毋它。欲……”行文相同。由此推断此处的“‗”号要么表示加重语气,要么就是表示停顿作用。结合文义与材料14、15来看,应该也可确定表示停顿作用。

02

表示合文或省代




在肩水金关汉简中还发现几处特殊表义的重文号,按照文义,都要读成“言之”,原简文列举如下:


材料17中从“敢言”到结尾见图16。此简抄写比较复杂,“叩头”以后是否该有“幸甚”二字,很难确定。但可以确定言、叩、头三字下都有重文号。“叩头”重文表义好理解,而若将“言‗”读作“言言”,文义很难理解。若结合文义和常见词语“敢言之”综合考虑,将“言‗”读作“言之”,则文义非常通顺。

材料18中的“言‗”(见图17)。此简断残,这为文义解读带来不小障碍,但从所见简文可知,这是书信开头表示寒暄问候的内容。此简中的重文号是草书形式,同类情况在上文已有很多例子。此处的重文号要分成两种情况来说明。


第一种是解作“言▁因▁”,把原“言”字后两点当作“言因”每字各一点来表示重文,相似书写情况可参见上文表1。不过这种读法放在表示寒暄问候的句子中略显艰涩。
第二种是按照原整理者的释文作“言‗”解读。但若读作“言言”,也与文义不合。如果参照材料17,这里的“言‗”也应该读为“言之”。不过,虽然“言之”易懂,但放在句中并不易理解。按照书信的常见格式,材料17处在末尾,材料18处在开头,都主要是出现寒暄语的部分,所以两者应该是书信中的寒暄说法,不能完全按字面表义来理解。否则,单从字面上虽能勉强说通,但总有上下衔接不畅之感。比如材料17“愿随前,未敢言之”,字面上是说希望跟随您面前,不敢说这些。但实际要表达的应该是“希望听任您面前,不敢随意言语”,其实是一种降低自己身份的自谦敬他说法。材料18“欲见不为言之”,也应该是一种寒暄说法,句义重在表达希望见面,就不多说什么了。两者都不能完全按照字面直接翻译来理解。




材料19中的“言‗”原简图作,原释文作“云‗”。西北汉简中言、云形近易混,比如(肩壹T4:142)、(肩壹T4:130)、(肩壹T10:120A),这些“言”皆在“敢言之”中出现,无他释的可能,但字形却与“云”非常接近,也与此简字形写法大致相同。所以在释读言、云时,要以文义顺畅标准优先。通过与材料17、18的对读参照可知,应该改释作“言‗”,同样读作“言之”。不多言之,表义与材料18中的“不为言之”差不多,大概都是在表达“不再多说什么了”。

材料20中的“言‗”原简图作,原释文漏释了“‗”,当补。这里的“言‗”与材料17、18、19显然都是相同读法,也当读作“言之”。

以上四则材料中特殊读法的“‗”号都出现在书信中,应该已经成为当时书信中习惯写法,这为我们今后解读文献材料提供了一种新的认识和惯用语例。如果追溯根源的话,以上这些特殊“‗”号可视为先秦合文或省代号的遗留。先秦出土文献中有不少固定词语仅写一字,另一字用类似重文号来表示,比如“圣人”郭店简《尊德义》简6写作“圣‗”;睡虎地秦简《传食律》179简“大夫”写作“大‗”。所以严格来说,材料17—20中的“‗”号,实际应该按照各自表义作用称为合文或省代符号。


03

不确定表义的情况




除了以上两种大致明确表义的特殊“‗”号外,还有一些既不表示重文又不确定具体表义的“‗”号。


材料21简文何茂活缀合并作了补释,其中的“使□辅”(见图18),原释文作“使□□”,何茂活补释一“辅”字,并认为中间的未释字不可知。

实则其中的未释字与上举图1、图2、图3的重文号草写形式非常近,应该按照符号来分析。第一种解释是将其同样理解为重文号的草率写法。但若按照重文来解读“使‗”,文义略觉不顺。所以这里的“‗”解读不能限制在表示重文含义中。西北汉简中出现很多“使者”辞例(举例见下文),怀疑此处“使‗”可读为“使者”,如此才文义顺畅。

第二种解释是将其与后世的“卜”形删除号等同理解。如果将此“卜”形理解为删除号,那么简文变成“教辅”连读,文义也非常顺畅。“辅”为人名,“教辅”为动宾结构,“何以教辅”就是“以什么教示辅”。如果这个符号不表示删除,那么“教使”在简文中就存在一些疑问。因为“教使”是一个固定词组,在西北简中“教使”表示“派遣调用”的意思,通常作为谓语出现,比如:


而且从所见用例来看,“教使”似为官文书的套语,使用相对固定,出现在此信中也略显不合。所以综合来看,这里的“卜”号可以表示删除。其实这类删除符号在后世的文献中比较多见,只是此处出现太早,难免令人产生两者是否一致的疑问。目前在汉简中仅找到这一个“卜”号的例子,我们也不能完全确定上述推论,但这个“卜”号的来源与重文号确实有密切关系。

在传抄文献中有很多情况是用点来表示删除符号,我们暂称之为“点除号”。比如著名的《书谱》中使用了多处点除号(见图19),都是在要删除的字词旁用连续的点画表示删除,但点画多少并不统一,两点、三点、四点都有(甚至还有一点的情况),而以三点居多。之所以用三点,可能是为了与重文号相区别。点除号位置多数是在文字的右侧,这可能也是为了和重文号点在右下角相区别。但是两者的区别并不严格,很容易出现同形的情况,比如图19中“不”字旁的删除号,点画数、位置与重文号没有明显的区别。而在草率书写过程中,三点很容易连成一条竖线,为了便于区别就将三点连写成一竖画外加一点形成“卜”形。类似上面图一、二、三那种情况。图19中的“卜”形恐怕书写者未必是想写“卜”,而是本要写两点却因为草率不规范而写成了“卜”形。由此来说,材料21中的符号只是书写成了重文号的草写形式,实际并不是重文号。


材料22中的“长‗卿‗”(如图20),从文义上看,这个“‗”号也不能按照重复字词来解读。“唯长卿长卿厚恩”这种解读显然文义不顺。如果去掉重文读作“唯长卿厚恩”,文义就已经表达完整了。材料23也可说明同样的问题:“唯卿‗”如果读作“唯卿卿”也同样不顺畅,去掉“‗”号读作“唯卿”如何如何,文义很顺畅。汉简中还有十分相似的例子,合在一起似可说明问题。比如居282.4A+11A“卿钱千唯卿=以”,这枚简分栏书写,此行简文前后文例不是很连贯,文义不是很明白。如果与材料23对照来看,这里的“唯卿‗”也不能按照重文解读。综合来看材料22、23两处“‗”并没有实际作用,可能只是表示强调对象。

材料24中重文号见图21。按照简文内容,“而‗已‗”中的“‗”号如果按重复字词来解读,文义也非常不顺,若按照材料22、23的方法不作重文看待,反而更通。当然材料24“而‗已‗”中的“‗”号处在连续重文的地方,不排除是抄写者弄错重文号起点的情况。书写者可能本想在“叩头幸甚”上打重文号,结果错从“而已”开始写重文号。材料25中的“不可‗已‗”(见图22),若按重文号解读同样出现文义不顺的情况。“可已”后已经是空白,如果原简抄写完整,那就是到“可已”结束。但“不可已,可已”实在不好理解,所以推测这里的“‗”可能也不表示重文。当然也可能是“可‗已‗”误衍了重文号,或是“不”下脱漏了重文号。若是后者,“不可已!不可已!”,这是用重复行文表述强调,倒是可以说得通。


总结和馀论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对汉简中重文号的草写形式与几种特殊的“重文号”有了新认识。现在可以知道,草写重文号很容易误认或被忽略,如果不加注意就容易造成误释或误读。同时,我们也看到不少形同“重文号”但并不表示重文的特殊情况。在遇到这类特殊“重文号”时,不能受重文号固定表义的限制,否则很多简文将不能得到合理解读。这些特殊“重文号”都只是书写上与重文号同形,实际应该根据各自的表义重命名作停顿号、合文号、省代号、强调号、删除号等等。这类符号在汉简中数量虽然不多,但并非汉简独有,有些符号应该是从先秦符号演变而来,有些则是后世符号的源头。

本文所说的这些特殊符号都不是个例,应该已经形成习惯用法,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梳理符号的发展源流有重要作用,也为我们解读简文开阔思路。

比如居6.17简文“九月奉钱六百以偿朱子文‗自取”,这里的“‗”如果只是单纯的作重文号考虑,可以解读作“……偿朱子文,文自取”;如果从省代号的角度考虑,也可以解读为“……偿朱子文,朱子文自取”。再如东牌楼汉简三六正面有一段简文作“……马驹Ⅱⅰ驾,意属‗Ⅱⅱ”。此简原为正反两面书写的书信,其中第一行正好处在左边,有很多字残缺部分墨迹,无法辨识,故文义不是很明确。但是第二行“属‗”后空白,说明句义至此结束。如果按照上文所论的思路,这里的“‗”同样也不能作重文号解读。还有,肩伍C:599B中简文有“冤死过往来者,属‗,愿数赐记,令博奉毋恙”,其中也出现了“属‗”,若作重文号解读也不通。若对照上文所举材料17—20来看,两处“属‗”或可读作“属(嘱)之”。这里的“之”是代词,表示嘱托的内容,因此这两处“‗”也应当算作省代符号。

再如居3.26中简文有“稾矢十二,干呼,未能会‗。䖟矢十三,干呼,未能会‗”,其中出现两次“未能会‗”,说明不能当作简单的笔误看待。《中国简牍集成》的释文将其中的“‗”全部漏掉。如果按照重文号读,将“未能会‗”读作“未能会会”,虽然也能勉强读通,但若变换思路,“未能会‗”也可视为“未能会会日”的省代写法。因为居3.7中有简文作“稾矢九十,呼,未能会‗日”,其中的“未能会‗日”应该是“未能会‗”的完整形式,这种完整形式在430.1+430.4、3.7、188.31+188.30+188.4、27.23等简中皆可见,使用较多,可作对证。

其实在简牍材料中还有很多这类特殊“重文号”,有些符号的表义与本文所举例子相同,还有不少符号具体表义不是非常明确,有待通过文义梳理和同类材料对比来解决。由此而言,仍有必要继续关注汉简中的特殊表义符号,注意结合文义变换思路,归纳符号的特殊用法。

此外,重文号与重复字词的书写顺序也值得进一步思考。按照通常想法,既然是字词的重复,应该在书写时就按照行文顺序,用重文符号代替重复的字词。这种情况下的重文号,通常会占半个字的空间,比如本文所举图12、图13、图15,都是这种情况。不过我们看到不少重文号并不如此,比如上举图1、图2、图3中的重文号并没有独立的空间,这些重文号很可能是在所重复的字词完全书写完之后,再回头书写上去的。尤其是图10“食”字的重文号紧促的误标在上下字之间,这个重文号可能就是通简书写完之后补上去的,而且在后补时还标错了位置。那些“叩头”“幸甚”“死罪”等双音节词的重文号则又要分别看待。这类双音节或者多音节词更方便在整个词书写完之后再点上重文号。如果按照“叩=头=”“幸=甚=”的顺序书写,并将重文号各占半字空间,这种书写方式似乎要在书写前有设计安排。如果没有事先设计,首次自然书写状态下,双音节或多音节词的重文号,应该是先写完全词甚至是通篇写完之后再点上去。所以我们看到大部分双音节或多音节词的重文号所占位置较小,或者打在侧面,或者上下重文号连在一起,这些都是后书写的表现。而那些书写较规整,又各占半字空间的多音节词重文号,很可能是先有草稿后二次誊抄形成的。我们看到诸多的漏标、误标现象,可能就是在后标重文号或誊抄时形成的。

再有,双音节或多音节词重文多是敬语,有些敬语可重复也可不重复,通篇书写完毕后再加重文号是为了增加敬重程度。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回过头来看材料22中的“长‗卿‗”和材料23中的“唯卿‗”,可以说这两处的“重文号”也只是为了强调所述的人名,并没有其他作用。以此而言,注意“重文号”的书写空间,以及“重文号”与重复字词的位置关系,并结合文义考察特殊“重文号”表义,对分析特殊“重文号”的含义和解读文献是有一定作用的。这是在考察符号时特别容易忽略的因素,也是我们在今后利用和整理文献时要稍加注意的地方。


注:为方便排版和阅读,文中注释已删除,
具体注释请参见期刊原文。

原刊《文献》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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