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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新规|胎儿也有继承权?亲生父母有可能会被“替换”?

2017-09-29 东城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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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要来了!

大家都沉浸在即将要放假的喜悦中吧

可别忘记要了解十月即将出台的规定

它给你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呢?

小咚带你来看看



2017年最新民法总则自10月1日起实施

民法总则的七大亮点整理出来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胎儿也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根据这条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调整为8周岁

《民法总则》第19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从10月1日起,8周岁的孩子可以在能力范围内从事某些简单的民事活动,但不意味着可以做任何事,毕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虐待孩子的父母要被“替换”

《民法总则》第36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这次民法总则规定,出现上述法条规定的情形,由法院指定新的“父母”。同时也可以给不合格的“父母”改正的机会,如果原来的父母被“解雇”后,确有悔改情形的,经其申请,法院可视情况恢复。但是“悔改权”仅限孩子的亲生父母,且是否能恢复,还要看孩子的父母是否确有悔改以及孩子是否接受。


个人信息泄露有了保障

《民法总则》第111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的泄露,导致了电信诈骗时有发生。这次民法总则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Q币等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民法总则》第115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传统观念里,Q币、游戏装备,都是虚拟的东西。但是近年来,不少人出高价寻找游戏升级代练,购买Q币。《民法总则》告诉我们这些能换钱的Q币、游戏装备受法律的保护,换句话说,我们有了更大范围的财产保护法。


做好事救人有保障了

《民法总则》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此前因为做好事反而被诬陷的事不少见,让人们不禁感叹“好人难做”。这次民法总则给做好事的人们一剂镇心丸


诉讼时效改为3年

《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时效由原来的2年,改为3年。特别是对于债权债务纠纷来说,是个利好的消息。让更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保护。


还有更多的新规在等着你~

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

规定将规范百度贴吧、天涯网络等为代表的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对部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通过有偿删帖、推送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网络公关”进行打击。

规定要求,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及个人信息保护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利用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

根据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对版块发起者和管理者严格实施真实身份信息备案、定期核验。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规定提出,网站要建立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

“网络水军”导致乱象丛生。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规定明确要求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

这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 要求处置的是违法信息,也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

国歌法诞生!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歌法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规范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法律还对侮辱国歌等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现在大家都了解这些即将出台的新规了吧

小咚希望十月能对你好一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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