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案刷屏的背后:关于好律师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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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月28日17时,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公布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孙杨和国际泳联案听证会”的裁决书,孙杨被禁赛八年,即日起生效。
随后,孙杨在微博发文回应遭禁赛8年,他表示已经委托律师依法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并称“我坚信自己的清白!坚信事实必定战胜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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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支持上诉,他们认为案件还有太多疑点没有厘清。根据孙杨方的主张,陪同检查官不具备资质,已抽的血样因缺乏程序而应视为作废,孙杨是否存在抗拒检查行为,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更应对此作出回应。
当然,也有网友根据网络上披露的细节发出“找个好律师”的评论。
▲ 摘自@新浪微博 网友评论
反观孙杨的律师,炜衡成都所高级合伙人袁志在《志言|好律师打官司靠什么?》一文中,也说出了自己对其律师的看法。
那么,好的律师怎么打官司?且看袁志律师总结出的两点内容。
一是依靠案件事实和证据本身。
案件事实和证据是律师打官司的基础,也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性因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事实和证据不支持,律师随便怎么利害,也不可能做到化腐朽为神奇。因此,我对那些来不来就是没有问律师,没有请到好律师才导致败诉的说法,是不赞同的。天下没有包治百病的神医,也不可能有“包打赢”的律师。
由此,我并不完全同意那些认为是律师害了孙杨的观点,也不应当对孙杨的律师口诛笔伐。虽然声明是写得有一点点问题。但这可以理解,在引起情感共鸣,以获得支持和同情上,诉诸情感或诉诸权威远比摆事实,讲道理效果要好很多。
因为我们既不了解孙杨的律师具体做了什么,也不了解孙杨的律师是否是在做无米之炊。律师的作用是把官司打好,而不是必须得打赢,简单以结果来评价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存在严重问题。
如果遇到一位说自己从没有败诉经历的律师,要么是这位律师运气实在太好或者接案子时就有选择;要么就是只说成功的,自动过滤失败的。
二是依靠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虽然案件事实和证据是律师打官司的基础,也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性因素。但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也相当重要。和庸医杀人一样,如果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存在问题,同样会害死当事人。
这不仅因为客观事实和证据与法律中的事实和证据之间存在不同,二者之间有的时候并不完全一致,这需要依靠律师的专业能力去审查,去分析判断,在其中充分挖掘出对当事人有利事实和证据;而且对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判断是一个主观到客观的过程,需要依靠律师的专业能力将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和证据充分向法庭展示,以影响到法官的心证,从而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认定。
任何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都不是不言自明的,需要借助一定的手段,通过一定的表达方式让法官能听明白,看明白。有理说不出来,有道理讲不清楚的事例并不罕见。在这过程中,好的手段和好的表达方式显得特别重要,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就发挥着至为关键的作用,在有的时候,甚至发挥了妙手回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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